(1)原委托存档单位出具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》和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》; (2)新单位人事负责人或存档人员持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》和《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》、《新单位介绍信》、原存档凭证、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到人才中心办理转存手续; (3)凡国家统一派遣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转正定级的;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未定级工资的;军队转业(复员)人员未确定工资的,档案不能转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