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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存档
开具档案调函应注意的问题?
发布时间: 2018-01-31      浏览次数:102

答:(1)了解其户口性质(农户人员的档案不能存放在人才中心);

(2)由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调动的人员,应有单位出具“事业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”;

(3)从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辞职或辞退的人员,应告知其在一年内来中心办理恢复干部身份手续;

(4)由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除名、自动离职的人员,应先转到户口所在区的街道办理再就业登记,再办理存档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