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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0年至1979年入大、中专学习的国家职工如何计算连续工龄?
发布时间: 2018-01-31      浏览次数:141

答: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,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,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。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发给助学金的,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,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。

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,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,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。

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、专科学习的国家职工,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,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