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体户口市内迁入
服务对象: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集体存档且符合落户条件人员
受理地点: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402室
受理时间:工作日
办理周期:2个月(注:入户时需公安机关比对信息,时间较长)
办理条件:
1、 人事档案已调入有色人才单位存档人员;
2、 在京无固定房产;无直系亲属;其他落户条件;
3、 未婚,户口在迁入有色前为在京单位集体户口;
4、 已婚,配偶户口也为集体户口或者非京户口;
5、 政治思想进步,非法论功等邪教组织成员,无违法违纪记录;
办理材料清单:
1、 本人原单位集体户口卡原件;
2、 原户籍单位出具的户籍卡首页及同意迁出函,加盖原单位章;
3、 已婚的需提供配偶集体户口卡或外地户口本复印件,结婚证复印件;
4、 填写集体户口落户申请表(超级链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