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所需材料:①立户单位出具同意查阅该职工人事档案的介绍信;②查阅单位提供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阅档介绍信;③查阅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;
(2)办理程序:2名以上中共党员持以上材料,经档案管理有关负责人审查后填写《阅档登记表》到指定工作间阅档;
(3)有关要求:①查阅档案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严禁涂改、圈划、抽取、撤换档案材料,不得擅自向外公开和泄露档案内容;⑵阅档人员不得擅自拍摄、复制档案内容,公安机关、安全机关、检察机关等因工作原因需要从档案内取证时,需提供取证证明信或介绍信,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批准复制;③个人不得查阅档案,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;④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不能查阅人事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