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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存档
人事档案的借阅
发布时间: 2018-01-31      浏览次数:259

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,如必须借出使用时,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,说明借档理由,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,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,借出时间本市不超过两周;外地不超过一个月。借阅人应对档案要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,档案还回时应密封完好。目前可以办理档案外借的有以下几种情况:

(1)办理退休手续、工龄审定、补办保险借档需提供: ①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; ②本人身份证;③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,以及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(2)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借档需提供: ①单位介绍信②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出具的商调函; ③本人身份证; ④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,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